A/HRC/42/30
者,在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于 2014 年访问之后遭到了报复。2019 年
3 月 25 日,人权事务委员会对越南人权维护者遭到报复表示关切(见 CCPR/C/
VNM/CO/3, 第 43 和第 51-52 段)。
84. 2018 年 9 月 26 日,Ke Gai 教区的一名天主教徒 Nguyen Van An 先生由于参
与记录和证明指称侵犯人权行为并向联合国报告了这些行为,被告知发出了逮捕
令。Nguyen Van An 先生和家人离开了越南。附件二载有关于 Nguyen Bac
Truyen 先生遭到持续报复的指控,还载有参加地区活动(包括与宗教或信仰自由
问题特别报告员接触)的民间社会行为者遭到持续报复的指控。2019 年 6 月 26
日,该国政府作出了回应。
也门
85. 2018 年 6 月 25 日,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指出,据报姆瓦塔纳人权组织的
Abdulrasheed Al-Faqih 先生和 Radhia Al-Mutawake 女士试图从 Say’un 机场乘飞机
时被任意拘留,显然这是对他们与联合国人权机制进行合作而施加的报复行为
(YEM 4/2018)。这种行为据称是根据来自在也门的沙特领导的联盟下达的命令
(另见沙特阿拉伯 SAU 8/2018)。
巴勒斯坦国
86. 在记录巴勒斯坦拘留中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方面,被占领巴勒
斯坦领土人权高专办收到了以下信息,即 2018 年 7 月至 10 月,西岸的几名被拘
留者在接受人权高专办工作人员和其他人权机构访谈后遭遇了报复行为,当局已
经对此进行了处理。
六. 结论和建议
87. 在本报告期内,我收到了许多报告,指称个人或组织因寻求或曾经与联合国
人权领域的机构合作而遭到恐吓和报复的事件。长期来看,所报告的指控表明,
恐吓和报复行为不仅仅是孤立的事件,还可以表现出各种模式。
88. 尤为显而易见的是滥用网络空间,通过发布仇恨言论、网络凌霸和诽谤来攻
击那些在联合国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个人和组织,其中包括民间社会和国家人
权机构的代表、公职人员和政党成员,以及有联合国授权的独立专家。这些个人
和组织不应由于参与联合国的工作、维护联合国的原则而遭到威胁。
89. 我尤为关切的是,有证据表明,受害者和民间社会行为者自我审查的情况越
来越多,他们因为担心自身安全或在人权工作被定罪或被公开污蔑的情况下,决
定不接触联合国实地办事处和总部。与过去一样,鉴于所涉个人或组织面临的安
全风险,许多案件或姓名都未纳入,另外少报仍然是一项关切。
90. 一个仍在持续的趋势令我关切,即各国以国家安全为由,借助反恐战略,阻
碍人们接触联合国。所报告的案件包括,个人或组织被官方指控犯有恐怖主义
罪,被指责与外国实体合作,或被控破坏国家声誉或安全。这些理由也成为限制
外国资助的原因。关于强迫失踪或拘留的案件,有特别多一部分以国家安全为理
由,而联合国专家认为其中有许多案件具有任意性。我公开指出过这一令人担忧
的趋势,包括在我的前一次报告中,然而遗憾的是,这一趋势仍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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